满洲里报广告收费标准(单位:元)
版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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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刊费国内统一刊号( N15—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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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报(宽 ×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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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报(宽 ×高)cm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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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生活周刊(宽 ×高)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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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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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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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9×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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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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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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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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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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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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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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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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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3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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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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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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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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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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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0(2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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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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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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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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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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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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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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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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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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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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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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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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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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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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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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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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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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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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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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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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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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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户须知:
1 、必须严格执行《广告法》、《 广告管理条理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广告内容应真实、 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如有违背,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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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产品的广告,均须交验相关许可证件及广告审批手续原稿,刊登内容应与审批文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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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广告刊登时间及版位,由本报根据情况统筹安排,指定版位和时间加收刊费的 20% 。
7 、异型广告加收刊费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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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广告原稿由本报保存一个月,过期销毁。
10 、遗失各种个人证件:每则 100 元。
11 、遗失营业执照、许可证、税务证、支票发票、公章、合同章每则 120 元,两个以上每则 1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