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分类广告(声明公告启事类)价格表
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
收费标准
备注
普通遗失声明 声明公告启事
150元起登,超过3行的,按50元/行收费,每行13个字;标题:60元/行。
一般不列标题。需另加标题的,标题按60元/行收费。需登照片的(限定3cm×2.5cm),加收100元/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会计证、驾驶证、行驶证的遗失声明
100元起登。100字以内100元;超过100字的,以每50字收费50元(不足50字的按50字计)累计。
特别说明: 1.所有广告必须符合《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手续不全或本报认为不适合刊登的广告内容,本报有权删改或拒绝刊登。 2.请用正楷字体填写表格或在稿纸上写出要刊登的内容。 3.请认真校对《东莞日报分类广告订单》中的“广告内容”,如有错误请用笔在订单上用正楷字体改正,再让工作人员重新打印,客户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刊出广告如经客户在《订单》上签名确认后出现差错的,责任由客户承担。 4.刊出的广告内容因本报原因出现差错,本报负责对差错部分免费更正一次,已刊出的广告仍按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