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报时、特约广告设置以10秒广告为基本价,15秒广告以1.2系数计;20秒广告以1.7系数计;30秒广告以2.0系数计;45秒广告以3.0系数计; 插播、套装广告25秒广告以20秒+30秒的一半计算; 冠名节目在特约节目基础上加价20%; 协办节目在特约节目基础上打九折。
备注: 1. 播出的广告、信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必要的证照。 2. 指定首条或尾条位置播出的,加收20%。播出时间无规律,间播、跳播加收10%。 3. 每季度一次,周二13:30—16:30停机检修时间已包含在套餐广告价格内,不另作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