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女工》杂志2007年广告价格




历史更新日期:2007/4/12 14:39:44  归档日期:

    一、客户在本刊刊登广告,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出示证明材料,由我刊广告代办人办理刊登手续,然后才能刊登。
    二、如在本刊刊登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必须出具以下材料: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广告审批表(要有文号);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书。
    三、本刊发稿周期为60天,例如第七期的广告需在5月1日前(依此类推)发稿,广告稿必须是定稿,彩色广告要求客户自己制好四色片,并于刊登月份的前60天(如第七期刊登的,须于5月1日前)送到。若因文稿或四色片没按时交付而耽误发稿,客户自负责任。广告产品的作用、质量及效果必须实事法语是,如有不实,后果由客户负责。
    四、根据版面情况和广告内容,本刊有权对刊登面积酌情放大或缩小并对广告内容的文字或图案作删改。广告刊出后如有差错,若是原稿字迹或图片不清,由客户自负;若属本刊责任本刊负责登更正启示,但不予补登。
    五、在《华夏女工》刊登广告,签订合同时,须预付30%的广告费,另外70%的广告费须在广告刊出前50 天付清。如果不按规定日期交费,则不予发稿,合同另行签订,不退预付款,版面另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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