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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现“蹭网服务” 律师:侵害他人权益,或构成犯罪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 2010年4月12日 11:54 

   “300元安装,终生免费上网!”最近在辽宁省沈阳市的一些住宅小区内,出现了这一内容的小招贴。记者调查发现,这是一种使用无线网络密码破解技术强行“共享”邻居家电脑网络的“蹭网”行为,“蹭网”不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给使用者本身带来危害。

    4月9日,记者在沈阳市皇姑区五一商店附近的一处小区内,发现了“300元安装,终生免费上网”的小招贴。随后,记者拨通小招贴上的电话号码,与号称能帮客户实现“免费上网”的孙先生取得了联系。孙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帮这个小区里的十多个客户安装了这种接收器。“只要你附近有人上网,你就能上网。很方便,也很隐蔽,不会有人发现的。”

    见到孙先生后,他向记者出示了自己的“小设备”:一个比鼠标大一些的机器、一张软件光盘和一根电脑连接线。“我会帮你把网络密码破解软件安装在电脑上,然后把这个接收器接上电脑,它就会自动搜索周围的无线网络信号,自动破解密码,让你用别人的网络上网。只要你不在网上下载太大的东西,用户是不会发现的。”

    为了解小招贴中所述情况的真伪,记者又来到了沈阳南湖科技电子一条街,发现多个摊位都悄悄销售这种能“蹭网”的设备,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这些“蹭网”设备都没有生产厂家、联系方式和质检合格标识。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律师王学勇表示,这种利用网络接收器盗用他人网络资源的行为侵犯了交费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被“蹭网”的网络用户有权要求“蹭网”者终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果“蹭网”者利用网络密码破解软件盗取别人电脑中的信息或进行恶意攻击,要承担非法侵入他人网络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的责任,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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