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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出台公众平台“红包”类活动运营规范 严禁“恶意”营销

01月28日 

春节临近,微信团队接到用户举报,反映部分第三方应用发布违规第三方页面“红包”进行恶意营销,以及个别公众号滥用企业付款功能仿造微信红包消息,违规诱导用户点击假“红包”、分享抢“红包”(本公告下简称“红包”)。此类行为不仅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违反了《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等相关规定,也极大地损害了用户体验。

因此,微信公众平台将依照《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协议》及《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对以下行为进行整顿,也请广大微信用户注意和警惕:

一、发布虚假,含木马链接的违规类“红包”

利用送“红包”吸引用户转发,用户点击后跳转到产品促销、打折广告等页面,甚至部分假“红包”页面中暗藏木马病毒,窃取用户个人隐私信息,存在盗号风险。

二、发布含诱导行为的“红包”或微信红包

部分公众号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合体抢红包”的方式对“红包”实施诱导分享、诱导关注等违规行为。

还有部分公众号利用企业付款功能,仿造微信红包消息,用户点开链接后必须先关注其公众帐号才能领取小额现金红包,实施《微信公众平台运营规范》所禁止的诱导行为。

三、抢红包外挂类软件、应用

部分外挂类软件、应用声称能帮助用户为抢到更多红包,诱导用户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红包外挂”等抢红包外挂类软件、应用。微信团队特别提醒,该等软件违反了《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等协议规则的规定,对用户信息安全、财产安全等造成了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微信软件的用户体验,我们劝吁广大用户务必警惕此类应用,合法合规使用微信软件。

我们再次重申:微信公众平台对发布违规“红包”及违规使用企业付款功能等相关违规行为,以及对任何影响用户体验的行为将坚决依照法律规定、协议规则的规定进行处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关注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帐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对情节严重者还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服务。同时,微信团队保留追究此类服务追究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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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众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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